实践管理体系01——学生日常管理细则
实践学习期间,学生受双重制度管理,在校由学校进行管理,遵守学生管理规定,在门店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及门店协调管理,遵守公司门店员工的相关管理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 设置实践班个人操行考核
每个实践周期的总分为100分,分为在校学习期和门店实践期两个部分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实践班个人修行学分的个人操行分挂钩,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在校学习期间管理细则(50分):严格遵守《湘麓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评价细则》(附后)由学生会、班主任及班干部共同考核,按照标准进行加扣分;
(二)门店实践期间管理细则(50分):由门店、人资部、班主任及班干部共同考核;


二、实践班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结果处理
1、个人修行学分结果处理:

2、学校处分处理:

三、特别管理处理条例:
备注:暂停实践期间将从自律性、个人认识、学习成绩、整体状态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达到合格标准经学生处及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恢复实践学习;如在规定的时间未达到恢复标准,将继续暂停七天的实践,如七天之后仍达不到恢复标准或连续停止实践两个周期,将终止实践资格,学校另行安排校外实践学习;

长沙市湘麓中等职业学校
二O一六年一月一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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