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为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湘财教[2010]7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1]3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订了《长沙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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